外籍新娘家暴離家出走,卻被家暴夫舉報失蹤人口,外籍新娘該如何自救? |
案例: 詳解: 當警察機關接獲外籍配偶行蹤不明的報案時,應該要通知外事警察依外事警察執勤業務執行程序彙編相關規定輸入登記,並通報警政署資訊室註記協尋。原則上在警方找到被報失蹤的協尋人口時,會通知當初的報案人,讓報案人來註銷協尋登記。 但是在這種因為遭受家暴而離家出走被報失蹤人口的情形,如果事後當事人提具遭受家暴的相關證明文件,那麼,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外事科就可以逕行撤銷掉協尋,而不用要求報案人出面撤銷。受理單位在逕予撤銷後,應將撤銷事由通知報案人,但是對於受家暴的被害人現在的住(居)所則應該要確實保密。 因為遭受阿明毆打而離家出走的小紅,可以拿著遭受家暴的相關文件,到警察局外事科請求逕予撤銷協尋,但是什麼才算遭受家暴的相關文件?一般實務上做法會要求被害人要有保護令,所以建議小紅在被阿明毆打後,一定要採取必要的措施,例如先到警察局去報案,然後去驗傷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這樣才能真正確保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