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08.11.03
雲南一名嗜酒的父親,長期對子女施虐。他曾因懷疑女兒偷了五塊錢(約新台幣廿四元),用鐵釘將姊妹倆的手釘在床上;大女兒不堪打罵離家出走,他用石頭將她的小腿骨砸成三截。父親李某被捕後竟說,「警察管不著。」
雲南信息報報導,十月十六日中午一時許,一對六十多歲的夫婦背著十二歲的孫女,來到鎮雄縣公安局果珠鄉派出所,哭著說,「求求你們,警察同志,快幫我們想想辦法」
值班的王警官詢問得知,女孩叫小花,今年十二歲,老夫婦是她的外公外婆,聽說外孫女被女婿打成傷殘,趕緊將小花送醫治療。因女婿拒絕支付醫藥費,他們才背著小花來派出所求救。
派出所一名民警描述,「小花目光呆滯、滿身是傷,右眼球上有一豆粒大的血塊,左腳的小腿腫脹青紫、彎曲變形,醫生檢查確認,左小腿腿骨斷為三截。」
在警察的開導和外婆的安慰下,一直沉默不語的小花終於吐露她不幸的遭遇。小花說,十多年前,媽媽不堪爸爸的打罵,憤然離家出走,此後爸爸經常打罵她們兄妹三人。
今年九月的一天,她和妹妹受不了父親的打罵而離家出走,父親發現後,拿石頭朝她左腳小腿猛砸,她痛得不支倒地,但父親逼她爬回家,還嫌她爬太慢,不停用竹條鞭打她。
二○○六年五月,小花七歲的妹妹因放牛吃了別人家的玉米,父親用火鉗痛打妹妹,直到妹妹的右腳和左手骨折,在家躺了一個多月才能走路。
二○○七年六月初的一個下午,父親懷疑小花和妹妹偷了他五塊錢,居然拿鐵釘將姊妹倆的右手掌釘在床上,直到晚上才用鉗子拔掉。
二○○七年冬天,父親認為小花洗菜沒洗幹凈,用電線將她的右眼打腫。小花的哥哥的左手中指也曾被父親打斷,直到上初中,毒打次數才減少。
父親李某被捕後,絲毫不認為自己虐待子女有何不妥,還大言不慚地說,「我的娃娃們很不聽話,體罰他們是應該的,那是我自己的事,警察管不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