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浪網 2008/10/13
晨報訊 (記者 武新 通訊員 耿迎濤)
舉辦婚禮10天前,丈夫因為犯罪被逮捕,後被判刑9年,妻子感覺受到欺騙,遂向法院起訴離婚。昨天,記者獲悉,門頭溝法院已受理這起離婚訴訟。
趙華與李軍(均系化名)于2008年1月16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準備2008年3月22日舉辦婚禮。就在距離婚禮還有十天的時候,新郎李軍因涉嫌盜竊搶劫罪被公安機關逮捕。
這時趙華才明白,新郎李軍在2001年就實施了犯罪行為,後一直在外潛逃。2008年9月李軍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趙華以兩人登記時間尚短,未建立夫妻感情,而且李軍服刑時間較長,請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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