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2008/03/02 陳凱勛台中報導
有位民眾到成功路商家以180元購得一條BURBERRY條紋圍巾,買回家後發現品質粗糙,上網查閱才知一條同樣的正牌BURBERRY圍巾至少要價1萬5千元,因而向市刑大檢舉店家買仿冒貨,警方到賣場搜索,發現附近共7個店家都賣假貨,查獲300多條仿冒圍巾。
市刑大偵四隊偵查員朱國華到遭檢舉的攤商查看,發現附近的6家飾品居然也賣一樣的假貨!除了查獲300多條、市值約450萬的仿冒圍巾外,還有仿BURBERRY的披肩、頭巾、口罩、零錢包等其他產品,他偽裝顧客購買後送驗,送驗後確認為仿冒品。
偵四隊前日調派人力,聯合何安所警力一同出動,同時取締共7家賣假貨的商家,商家臉露無辜,表示圍巾沒印上BURBERRY商標,不知道BURBERRY的條紋被註冊智慧財產權,販賣相同條紋的商品也違法。
商家表示,商品是向不知名來兜售的男子購買,警方訊後依商標法將全案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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