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0/08/12 專案組/台北報導
高國華對本報坦承「有離婚、沒登記」後,昨再開記者會哽咽道歉,希望大眾「對私領域的瑕疵給最大包容」,並強調最要感謝的是「英文界前輩劉毅」。但高國華前晚受訪時,對劉毅連日來對媒體放話似已達臨界點,一度揚言「他再亂講話就按鈴申告」,還一連串反爆劉疑似有婚外情、並有言語性騷擾女員工之嫌,「補教商戰霹靂火」劇情越演越烈!
前晚受訪 爆料一連串
「補教天王」高國華與英文名師陳子璇上週被拍親密進出汽車旅館、忘情舌吻後,先是澄清與妻子蔡郁璇今年1月已離婚,直到前晚才對本報坦承未登記離婚,但陳子璇的老闆劉毅卻指高接近陳是「暗藏商業計算的陰謀」,不但懸賞100萬元要高拿出離婚證明,甚至還上談話節目批陳與高交往「是碰上大野狼」。
前晚高國華受訪被問起劉毅懸賞「離婚證明」一事,壓抑的情緒宣洩而出,以下為採訪摘要:
反問劉毅離婚了嗎
記者(以下簡稱記):是否知道劉毅老師在媒體前懸賞100萬元,要您拿出離婚證明?
高國華(以下簡稱高):你問他(劉毅)拿得出離婚證明嗎?他跟他太太是離婚了還是沒離婚?他跟一位初小姐住在一起,那要不要叫他也拿出來(離婚證明)?你們媒體應該發揮自制力量,就讓他去叫囂嘛!一個有品德的老闆,員工出現這樣的事又是大將,應該讓她趕快療傷止痛把事情黯淡下來,怎麼會一天到晚藉由媒體這個…這個人就是為德不卒嘛!我已經保留證據,他要是再亂講話,我真的要去按鈴申告。
高(情緒激動)又說:他(劉毅)自己主動邀約各媒體,哪有這種不要臉的人,你們(媒體)何必隨他起舞呢?他全都是無的放矢,毫無事實根據,我為什麼要隨他表演,他是什麼東西,他是法官嗎?
嗆對手為德不卒
高:應該要回歸教學了,只有他不罷休耶,要置人於死地要殲滅人家,哪有這種人啊?對不對?言語都在那邊…每天都在性騷擾女性員工,那我這個要不要爆他一下?這個老人真是為德不卒啊,算了!
反咬劉毅性騷擾女職員
記:性騷擾的情形,陳子璇是否也遇過?
高:唉!這事情如果再講下去,這個老人才難看呢!真的,不要講這個了。就讓他去叫吧,他越叫分數(指評價)越低。
劉毅回嗆 今提告
對於高國華的反爆料,劉毅氣憤表示:「第一、我跟太太已經協議分居十幾年了,第二、我沒跟初小姐住一起,她住宿舍、我住家裡,他說話要有證據,我明天早上就去告。」至於被指言語性騷擾女員工,劉毅說,這不能亂講,要有證據,他是瘋狗亂咬,「他要反爆料,那高國華慘了」。
劉毅受訪同時,被指與劉同住的初小姐也在一旁,42歲的她表示,自己是2003年從美國來台教書,目前是劉毅的行政助理而且單身,對高指2人同居一事,她十分氣憤,解釋目前跟4位同事一起住在宿舍,其中3位是女性,「他們都可以幫我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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